征求意见函
中医药学是我国传统的科学技术中能完整地保留至今并仍在继续发展的唯一学科。中医药名词术语的规范和审定,是中医药学制定行业标准、学科规范和建立我国医学科技基本条件平台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系统工程;对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中医药知识的传播,国内外医药交流,学科与行业间的沟通,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使用和生产技术的发展,中医药书刊和教材的编辑出版,特别是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00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步对中医药基本名词进行规范,第二步对各科所有名词进行规范,第三步对新词进行规范、已公布的名词进行修订。
网上公布的《中医药基本名词》是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资金立项项目《中医药基本名词术语规范化研究》的成果。在项目全过程中,始终得到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及其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的指导。本项目所确定的名词是根据有关名词规范文件,采取术语学研究方法,充分参考以往有关的名词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果,尽可能广泛征询较多同行专家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参见《中医药名词规范简报》)。
《中医药基本名词》将交科学出版社以《中医药学•基本名词》之名正式出版、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1987年国务院给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复:经其审定的自然科学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
由于时间、水平所限,《中医药基本名词》仍然会存在各种问题,希望各位专家、同仁积极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出版、公布之前,能及时吸收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谢谢!
《中医药基本名词术语规范化研究》项目组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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